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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原平中小学计划开学时间公布!

    信息发布者:王素梅
    2020-04-27 13:07:45   转载
    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疫情防控
    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
    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科技局、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教育管理中心,市直各学校:
         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,按照省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,现对近期工作作出如下安排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
    一、 根据省委第三十四次专题会议暨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,初中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非毕业年级做好5月11日开学准备工作;小学四至六年级和高职学校非毕业年级做好5月18日开学准备工作,各学校的学生在开学前要居家隔离14天并做好健康状况信息登记工作。从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师生,都要出示当地防控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或核酸检测证明,未能出示者在学校所在地做好14天隔离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后方可入校。

    二、小学一至三年级、幼儿园、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其他校外培训机构(非高考补习班)要积极采取各项防控措施,做好5月25日后随时开学的准备工作。

    三、现在已经开学的初三年级、中职毕业年级、高考补习班在校学生,原则上“五一假期”放假不离校,由学校统筹安排。高三年级根据实际情况由各县(市、区)教育科技局、各学校自行安排调休,调休期间学生及学生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不得离开忻州,不得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,不得组织或参与聚集性活动。学校要安排学生在节假日期间报告行动轨迹,如果离开忻州,节假日之后复课时该学生居家隔离14天并且检查健康后方可入校。

    四、寄宿制学校的寄宿生和教职工实行全封闭管理,寄宿制学校的走读生和非寄宿制学校的师生实行动态闭环管理。各学校要安排教职工和走读学生在校午餐、午休,做到早上进、晚上出,错峰返离校。对居住在校外的教职工和走读学生加强日常管理,对走读生要与监护人签订校外安全防控承诺书,上下学途中做到“两点一线”。严格实行“晨午检”、因病缺勤缺课登记和追踪报告及疫情信息“日报告”制度。

    各地落实中的重要情况随时报告。此件报县(市、区)委书记、县(市、区)长,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工委书记、主任。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忻州市教育局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年4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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